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烟墩社区工业区23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厂区内增设一套废矿物油再生装置、一座加热炉站、一座中控配电楼,购置废矿物油再生装置、加热炉及配套生产、环保设施,对企业现有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投产后具备综合利用废矿物油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处理后产品主要为D类燃料油19646吨/年、R类燃料油2679吨/年、沥青25175吨/年。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企业现有工程已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通过环保验收、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5957052491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烟墩社区工业区23号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浙江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80-2619560
邮箱:1980344744@qq.com
联系地址:定海区临城街道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A11幢701
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